學生守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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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行以月費形式收費,所有個別課程均按月繳交4堂或5堂學費(包括農曆初一至初三);如學生未能於每月最後一堂繳交下一個月之學費,本行將不予留位。如逾期繳款者,須另繳手續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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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如中途退學,已繳交之學費恕不退還,任何情況下,未上課之課堂只能補堂,不得順延或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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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如於下一個月停學,請於七天前(該月最後一堂)通知本行,日後如重新上課須重新報名及繳付註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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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許可,學生不得擅自使用校內冷氣設備、鋼琴、琴譜、錄音器材,錄音帶或一切有關舞蹈的器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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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在等候期間請遵守秩序、切勿喧嘩、切勿奔跑,攜手維護課堂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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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本行職員同意,學生及導師私下所訂之協議,本行恕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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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准攜帶食物進入課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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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有權拍照/錄影學生及上課或參與任何活動時的情形作為記錄或宣傳之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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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於本行學滿三個月之學生,方可申請學習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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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暑期班制課程之學生,若因人數不足至未能成班,本行將全數退回學費及報名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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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行保留更改上述條款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。